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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用地的地主如果不願意參加土地開發時,將如何處理?
土地開發用地經都市計畫公告確定後,捷運局依程序邀請土地所有人進行協議,土地所有人得選擇依土地徵收條例或「協議價購優惠辦法」規定,讓售其土地予主管機關,如協議不成時,主管機關得依法報請徵收取得土地後進行開發。至於公有土地部分,則依法申請有償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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