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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捷運汐止東湖線要徑工程-汐止區吉林街及福德三路道路拓寬工程」用地範圍內地上物拆遷補償費、救濟金及自動搬遷獎勵金等清冊
發布日期
2024/02/29
公告日期
2024/02/29
截止日期
2024/03/29
單位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依據
依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及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地上物查估拆遷補償救濟標準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113年2月29日起至113年3月29日止。
二、清冊閱覽時間及地點:公告期間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於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本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暨所屬汐東工務所(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167-1號3樓)。
三、搬遷期限:地上物請於113年5月31日前自行遷移騰空,俾憑核發自動搬遷獎勵金。
四、地上物所有權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補償救濟金額、權屬、搬遷期限等公告事項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期間內檢具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向本府捷運工程局提出申請,逾期概不受理,後續將依公告清冊所列金額或依異議查處結果,於同意協議價購後,辦理發價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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