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求「土城樹林線LG16站出入口A捷運開發案」投資人
公告事項:
一、 公告期間自113年11月29日開始公告至113年12月16日止。
二、 甄選文件(含投資人須知參考附件)自113年11月29日起之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整、下午1時30分至5時整)至114年4月21日止於本局現場販售,每份售價新臺幣2,500元整。
三、 旨案相關時程依「土城樹林線LG16站出入口A捷運開發案」投資人須知規定,訂定如下:
(一)申請釋疑收件截止日期為114年2月21日,本局回復釋疑日期為114年3月21日。
(二)申請本局於定期存款單質權設定申請書用印之截止收件日期為114年4月11日。
(三)申請人提送申請書件截止收件時間為114年4月21日下午5時整。本局並將於114年4月22日上午10時整於本局3樓302會議室進行啟封作業(不另行文通知,如無人提送書件則取消)。
(四)旨案現場勘查採固定梯次辦理,請以書面向本局申請,並註明出席之梯次,屆時於現場有專人領勘。各梯次日期、時間如下:114年1月8日、114年1月15日、114年1月22日、114年2月5日,共4梯次,時間自上午10時開始。
四、 旨案申請人依投資人須知提送開發建議書25份,其中1份須以銅釘裝訂。
五、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逕洽本局(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承辦人:廖子萱,電話:(02)22852086分機1661)。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