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土地權狀時該如何? (來源:AI生成)
當民眾遇到與土地需要與政府協議價購或是一般民間買賣移轉時,最重要文件之一便是土地所有權狀,若找不著土地所有權狀很多人第一反應都是房子還是我的嗎?會不會被別人拿去亂用?會不會影響以後賣房或貸款?
很多人以為撿到權狀就能過戶,其實不是這樣。就算有人撿到你的權狀,也不能直接拿去過戶、不能私下轉移產權、不能合法主張所有權,因為真正有效的是地政事務所的登記資料。
第一步:帶著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去到房屋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填寫權狀遺失切結書、補發申請書。
第二步:地政機關會公告約30天,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就會核發新的權狀。
第三步:公告期滿後,你就可以領到新的權狀,上面會註記「補發」字樣,而舊的那張就自動失效了。
為了避免遺失再次發生,請務必妥善保管新的房屋所有權狀,並定期檢查文件,確保您的權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