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平整度量測-現場驗收照片 (來源:自行拍攝)
為配合捷運工程施工,捷運局會向道路主管機關(如轄區公所、新北市政府養工處)申請接管施工路段路權,並統一辦理各管線單位(如台電、台水、電信業者等)的道路挖掘申請。
管線單位完成施工後,須於道路挖掘管理系統申請竣工,由捷運局辦理現場驗收(圖一),三米直規主要用於檢測路面、地坪或基礎結構的平整度與高低差,並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道路挖掘審查、使用、修復、管理及保證原則》第25條規定,路面平整度須符合規範:新舊路面交接處以三米直規(圖二)量測,高低差不得超過±0.6公分(禁挖路段為±0.3公分);銑鋪範圍內任一點之高低差亦不得超過±0.6公分。第33條規定,管線單位自施工核准日起至路權機關同意結案前,應負責施工影響範圍內的維護管理,並自路權機關接管日起負保固責任二年。
▲圖說:量測工具 (來源:自行拍攝)